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会保障体系中长期护理保障的短板,切实解决失能半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需求,日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制度拟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覆盖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构建起“筹资多元、保障基本、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制度框架,为群众送上坚实的民生保障。

据了解,东莞人口老龄化程度正持续加深、增速不断加快。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达57.26万人,占比5.47%;65岁及以上人口37.00万人,占比3.54%,较第六次人口普查均有明显提升。
面对群众因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风险,现行社保制度在长期护理保障方面存在不足,难以缓解相关家庭的照护压力。此次长护险制度的谋划,是东莞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保体系的“第六险”,将有效填补长期失能护理保障领域空白,进一步完善全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此次东莞拟建立的长护险制度,坚守“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原则,总费率确定为0.3%,建立起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让不同群体合理分担保障责任。
在参保缴费方面,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同步参加长护险,保费与医保费同步征收: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承担0.3%;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0.15%缴费,缴费基数设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下限;未就业城乡居民保费由个人与政府按1:1同比例分担。同时,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可跟随在莞参保的父母或法定扶养人享受待遇,无需单独筹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法跟随参保的可视同参保,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还将获得政府全额资助,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在待遇保障上,长护险聚焦中、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设置清晰的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符合中、重度失能等级标准,且在莞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自评估认定次月起即可享受待遇。为鼓励持续参保,制度设置了长效激励机制:职工、未就业城乡居民若中断缴费超3个月,参保后将设6个月待遇等待期,断保每满1年再增加1个月;自2026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长护险基金支付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若断保则重新计算。
失能评估环节也建立了科学的费用分担机制,初次评估符合失能标准的费用由基金全额支付,不符合的则由基金与个人各担50%,同时明确了七种不予受理评估申请的情形,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符合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服务方式之一,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且待遇保障向居家、社区护理倾斜,契合群众就近照护的需求。其中,居家护理基金支付80%,每月累计支付不超24小时,重度、中度失能人员每小时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90元、70元;社区护理基金支付75%,重度、中度失能人员每日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元、50元;机构护理基金支付70%,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护理的,按失能等级设置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最高分别可达2850元、2000元。
在基金管理与服务管理方面,长护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依法接受监督,同时明确了六种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确保基金规范高效使用。长护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养老机构也可通过内设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市医保部门将建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要求定点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并接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此外,东莞将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要求5年内将定点机构长期照护师占比提升至不低于50%,逐步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护理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在经办管理上,市医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长护险经办服务,承办期原则上为3年,通过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东莞将建立健全长护险基金监管体系,把基金使用纳入日常、智能、社会常态化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查联办和追责问责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将做好长护险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原相关医养结合待遇规定将停止执行,医保部门还将联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制定长护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资助等政策的衔接细则,避免保障重叠,凝聚保障合力。同时,东莞将逐步推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以长护险为主体、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补充的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长期护理需求。
目前,《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下来,东莞医保部门将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同步制定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措施无缝衔接、同步实施,推动长护险制度平稳落地、有序运行,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市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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