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消费维权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近日,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服装退换货纠纷。
事主反映其在一服装店购买一件衣服,试穿后因不满意提出退换货,遭到商家拒绝。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该服装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涉事衣服的标签上明确标注包装标签完好无破损等前提下“7天内可退换货”。随后,工作人员对消费者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本次消费符合退货要求。
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法制股股长王文铎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商家对于自己的商品对消费者做出一些比方说质量、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一些承诺,他是要履行自己的承诺的。我们对商家进行普法宣传,也跟商家进行沟通,最终商家同意履行自己的承诺,给消费者进行退货退款。”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聚焦食品、药品、日常消费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精准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源头化解。
王文铎表示:“如果三包或者是售后质量方面遇到问题,感觉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勇于维权,可以通过12345或者12315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我们也会以3·15为契机,持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通过联防联动,凝聚全社会的合力,争取打造一个放心、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