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打通新旧住房交易链条,沈阳市将于近期启动房屋“以旧换新”活动。3月13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公告,对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
根据公告,此次活动时间为今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凡在沈阳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均可申请由市财政提供的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本次补贴总额度为5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发放,以新建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时间作为排序依据。
在时间认定方面,卖旧住房的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两项交易行为不分先后顺序,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卖旧住房的卖房人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须直接相关,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此外,申请补贴的购房人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本次补贴范围不含公寓类房产。
公告还明确,在3月13日至6月30日期间,若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后,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将不予发放购房补贴。此举旨在确保补贴政策的规范执行,避免不当操作影响政策初衷。
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旨在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促进二手房与新建商品住房的良性循环,支持居民合理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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