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优惠标准及申请条件。
通知称,符合《关于开展“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的通知》(东建住保〔2025〕192号)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购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时,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不再设置优惠金额上限。
同时,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将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在莞连续工作6个月且家庭在莞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基础型人才纳入政策范围,也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
另外,通知提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配售的,实行分阶段配售机制。第一阶段,在发布房源信息公告后1个月内集中受理申请人的申购材料。经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有效优才卡的人才类别进行核准,人才按类别确定选房顺序。属同一类别人才的,按提交申购材料时间先后排序。入围申请人及顺序名单经公示后,组织相关申请人按序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后办理认购、网签等手续。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配售结束后,剩余房源转为常态化销售,符合条件的人才按提交申购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购,定期公示选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