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本应是充满温暖与友爱的成长港湾,是我们学习知识、收获友谊的净土,但校园欺凌的阴影偶尔会悄然出现,不仅伤害同学的身心健康,破坏校园秩序,更会让青春蒙上阴霾。
2025年11月,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综合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一名16岁女生,被同学以解决矛盾为由骗至当地一森林公园内,遭到多名同龄学生的殴打、侮辱,施暴者还拍摄视频传播至微信群,对该女生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经诊断,被欺凌女生出现头皮挫伤、面部挫伤,还患上了焦虑抑郁状态,需住院治疗。警方调查后,对7名参与霸凌的学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校园欺凌不仅包括殴打、脚踢等身体伤害,还包括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孤立、抢夺财物、网络造谣诋毁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和学校纪律的约束。在此,学校向全体同学郑重倡议,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尊重每一位同学,不因琐事争执、不因嫉妒报复,不参与殴打、侮辱、孤立他人的行为,不拍摄、传播欺凌视频,不充当欺凌行为的“旁观者”“帮凶”,守住行为底线,珍惜同窗情谊。
若遭遇校园欺凌,不要沉默、不要害怕、不要忍气吞声,立即向班主任、学校老师或家长报告,清晰说明事情经过;若面临即时危险,优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记住施暴者的特征,事后及时寻求帮助,用法律和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发现身边有欺凌行为发生时,不要围观、不要起哄,及时制止(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或向老师、家长报告,为被欺凌同学提供帮助,用善意驱散欺凌阴影,共同营造互助友爱的校园氛围。
面对网络上关于校园欺凌的信息,不盲目转发、不随意评论,主动核实信息真实性,避免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共同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安全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