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施工图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东莞+ 2026-03-31 07:59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标准与核心要求,将“一米高度”视角融入城市建设各环节,切实保障儿童在出行、公共服务、活动空间等方面的安全与权益,引发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悉,《征求意见稿》兼顾不同年龄段儿童(0-3岁婴幼儿、3-6岁学龄前儿童、6-18岁学龄儿童)的活动需求与空间尺度特征,统筹推进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儿童安全与成长环境,始终是家长最关心的民生议题。《征求意见稿》立足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优先、安全为本、无障碍使用、规范协调”为原则,覆盖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包括儿童出行系统(含学径、学校及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候车空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含托育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图书阅览设施、展示与艺术表演设施、体育设施等)、室外活动空间(含公园绿地、广场、社区游园、口袋公园、儿童活动场地等)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从设计源头为儿童打造安全、舒适、适宜的成长环境。

在家长最为关注的儿童出行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作出了细致且严格的规定。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明确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宜小于5米,人行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学校周边道路应设置速度上限,一般不应高于30公里/小时;学校门口宜设置减速带、凸起斑马线等物理减速设施;学校出入口两侧50米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并应充分利用学校门前道路、游园、校内广场等空间设置家长等候区和学生排队区,家长等候区宜配备座椅、遮阳棚等设施。此外,学径(指结合儿童上学、生活轨迹,以步行和骑行为主要出行方式,借助城市慢行系统、绿道、建筑退线空间等串接住宅、中小学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和儿童活动场地形成的通行路径)应连续成网,避开交通繁忙路段和工业区等区域,并设置休息区和座椅,配备遮阳设施;盲校、盲文图书馆等盲童集中区域周边的学径,应在人行横道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确保不同需求儿童的通行安全;候车空间应设置儿童专用座位、紧急报警按钮和急救设备、防滑地面及儿童走失提醒系统,全方位守护儿童出行全程。

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升级,也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直击家长日常带娃的痛点难点。在托育、教育、医疗、图书阅览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中,明确儿童活动场所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防护栏杆间距、窗台防护高度等均有严格标准,避免儿童坠落风险;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建筑内应设置母婴室;公共服务设施应配置无障碍电梯,并设置儿童低位按钮;儿童高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宜配置低位服务台、儿童专用桌椅,宜设置儿童推车等存放和停留空间。同时,儿童活动区域的墙面、地面应采用防滑、易清洁、无尖锐边角的材料,室内照明避免眩光,空气质量严格符合国家规范,从细节处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儿科候诊区宜设置软质材料墙面地面及儿童活动区,图书馆开辟专属儿童阅览区,贴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使用需求。

室外活动空间的安全与适宜性,同样牵动着家长的心。《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小区应在公共场地配置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规模不小于50平方米;应配套设置儿童游乐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应建设不小于800平方米全龄共享的体育运动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儿童活动场地优先选择阳光充足、远离污染源的区域,地面采用软质环保材料,避免尖锐突出物;游乐设施按0-3岁、3-6岁、6-12岁、12-18岁分龄分区设置,滨水区域和戏水池设置严格的防护设施,戏水池最深处水深不超过0.35米。此外,场地周边严禁种植有毒、有刺植物,设置儿童易识别的警示标识和适宜尺度的休憩设施,既保障儿童活动安全,也方便家长看护。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是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专项补充与细化,既衔接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又结合东莞实际优化完善,兼顾可操作性与前瞻性。对于城市更新、既有建筑修缮改造项目,若因条件限制无法完全满足要求,可通过专题论证提出可行改造措施作为审查依据,确保适儿化改造有序推进。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彰显了东莞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为儿童成长环境筑牢了设计层面的“安全防线”。下一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审查要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及完整社区建设全过程,让东莞的每一处空间都能适配儿童成长需求,让家长更安心、儿童更舒心。

  • 关键词:儿童友好城市,东莞,施工图,审查要点
谭晚兰 小编
2026-03-31 07: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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