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2月25日7时40分许,江门新会公安铁骑队员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格外“显眼”——违规搭载2人,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隐患突出,铁骑队员当即上前拦停检查。
铁骑刚靠近车辆,一股浓烈酒气便扑面而来。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伍某呼气式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经了解,伍某当天凌晨与朋友们饮酒、吃宵夜,结束后直接驾驶摩托车回家,还“顺路”搭载两名朋友一同上路,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带伍某前往医院做抽血检验,血检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0.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伍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4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酒后驾驶“电摩”的危害
“电摩”稳定性不高,驾驶人酒后视觉、触觉、操作能力受影响,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电摩”,还常伴随超速等其他违法行为,车速越快,遇情况急打方向,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电摩”属于“肉包铁”,驾乘人员除了戴头盔,没有其他的安全防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对驾乘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冯某醉酒骑电动自行车接连失控摔倒6次,致其肋骨、锁骨骨折,最后一次头部遭受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抽血检测,冯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100ml。
▲张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滑倒后,车头与一在等待红绿灯的机动车车尾发生碰撞。经抽血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9.8mg/100ml。
▲深夜,余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超速逆行,与一辆货车正面相撞,事故造成余某当场死亡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温馨提醒
*消息来源于央视新闻、广东交警、葵乡警讯、潮州交警
■ 编辑/王小椒
■ 编审/王磊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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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0日《东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