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作为广东针对高层建筑量身定制的专项规章,《规定》在高层建筑全覆盖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风险预防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将各地形成的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高层建筑数量多、体量大、业态复杂,且火灾防控和救援难度突出,是消防安全风险最高的建筑类型之一。根据消防救援部门前期摸排数据,广东目前共有高层建筑17.05万栋,涵盖住宅、办公、商业、工业等业态,亟须专项规章强化管控。
“新规历经两年调研论证,是立足实际、回应现实需求、完善制度体系的必然举措。”省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建设中的高层建筑纳入管理范围
将“高层工业建筑”纳入适用范围,是此次新规的亮点。根据新规,高层工业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
这一变化,很大程度上与近年来“工业上楼”趋势加快、高层工业建筑数量大幅增加有关。和高层民用建筑不一样,高层工业建筑消防安全更“难管”。由于此前缺乏专项立法管控,此类建筑存在诸多监管难点。
根据《规定》,要求高层工业建筑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规范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消防设施维护等关键环节,从立法层面破解高层工业建筑监管缺位、责任不清的难题。
将建设中的高层建筑纳入管理范围,是新规的另一创新点,目的在于防范高层建筑的动态风险。
该负责人指出,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为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但未将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纳入规定范畴。
近年来,“11·26”香港新界大埔区宏福苑高层住宅火灾等案例,为施工期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
《规定》明确将建设中的高层建筑纳入管理范围,要求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管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须依法书面约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可以共同负责,也可以各自负责特定区域的管理责任。”该负责人进一步解读。
推动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清单式履职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规定》明确了高层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统一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方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式履职,强化了主体责任落实;针对两个以上单位管理、多业主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求书面明确各方责任并确定统一管理人,对共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
《规定》单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章,将抽象责任转化为具体清单,明确各方主体职责,推动形成“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主体负责、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事实上,在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地上,广东已有深入探索。
2025年以来,省消防救援局推进“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应用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应用,目前已覆盖高层建筑在内的60多万栋建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有了这个平台,我们能一键查询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联系方式,信息互通,及时提示对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比如预案是否有更新,消防控制室值班是否实名制。”该负责人解释。
该负责人还介绍,群众可以通过平台直接上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形成便捷的信息互通渠道,这一“吹哨人机制”能让每一处隐患都能被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具有社会属性,必须依靠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只靠消防部门去督查整改是不够的,我们不能只看到外在的消防隐患,还要看到导致隐患形成的内在原因,即相关主体消防管理责任的缺位。”该负责人表示,当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正逐渐向事前预防转型,消防监管也在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形成全链条的群防群治。
鼓励设置阻止“电鸡”上楼智能装置
高层建筑如何强化火灾风险预防,做到“防火于未燃”?
《规定》用13条条款细化火灾预防措施,梳理出9类明确的禁止性行为,聚焦高层建筑高发风险点,强化事前预防,从源头上堵住安全漏洞。
该负责人指出,新规根据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结合近期香港大埔火灾教训,对消防设施设备、施工动火作业、电动车等管理作出了细化规定,并梳理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停放充电等9类突出违法行为,逐一作出禁止性规定。
近年来,“电鸡”围城,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或非法改装导致高层建筑起火的案例屡见不鲜。
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或者将其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地停放、充电;鼓励在高层建筑设置智能阻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楼入户装置。
此外,《规定》还强调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制定高层建筑预案和开展演练的要求强化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高层建筑历来是全省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自2024年以来,广东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综合评估及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筑牢“防火墙”。省消防救援局提供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440起,火灾起数与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2.2%、27.3%。
“十五五”开局之年,如何推动新规全面落地?该负责人表示,省消防救援局将牵头实施全链条整治,聚焦规划设计、设施维护、责任落实等24个突出问题,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面整治,全面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
记者 曾良科 通讯员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