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网格员帮忙,我这笔钱可能就打水漂了,连国家给的退税福利都享受不到!”
近日,在九乡村社区调解室里,租客李先生(化名)拿着失而复得的押金和赔偿金,向赖伟聪、李志煌、尹永康三名网格员连声道谢。原来,一场因“莞e申报”引发的纠纷,在网格员的依法调解下圆满化解。
这起纠纷的起因,竟是二手房东对“莞e申报”的忽视。据介绍,李先生在租赁期满后,因二手房东此前未协助其完成“莞e申报”,导致系统内无居住登记信息,无法享受国家税务局的租房退税政策。李先生认为房东未履行法定义务,要求其退还押金并赔偿退税损失。然而,房东却以“租客态度不好”及个人原因为由,强硬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最终李先生无奈求助网格员。

▲调解现场
接报后,三名网格员迅速介入,将双方请至社区调解室。面对剑拔弩张的两人,网格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倾听诉求,待双方情绪平复后,精准梳理出两大核心争议点。
网格员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且租客无违约行为,二手房东必须全额退还押金,“态度问题”不能成为拒退押金的合法理由。同时,网格员结合《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向二手房东普及“莞e申报”的法定义务。出租屋信息申报是房东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报送承租人信息,不仅会影响租客享受公共服务,业主自身还可能面临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手房东退还李先生的押金及赔偿金转账记录
“我之前不知道这个申报这么重要,以为只是走个形式,没想到会给租客造成实际损失。”经过政策解读与情理疏导,二手房东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房东当场退还李先生押金400元,并赔偿因未申报导致的退税损失415元,共计815元。
“莞e申报”不仅是治安管理的需要,更直接关系到租客的居住证办理、积分入学、税务退税等合法权益。九乡村网格员通过依法调解,既维护了租客的合法权益,也督促二手房东履行法定义务,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温馨提醒
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应主动履行“莞e申报”义务,自签订租赁合同或租客入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租客也应主动配合提供真实信息。若因未申报引发纠纷,可及时向社区网格员或公安机关求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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