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中学关于2026年高一级春季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分获取致学生与家长的一封信
东莞市塘厦中学 2026-04-02 17:45

东莞市塘厦中学关于2026年

高一级春季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学分获取致学生与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我校定于2026年5月21日—22日开展高一年级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根据《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以及《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的文件精神,我校坚持以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意愿,不以任何方式强制、变相强制、诱导、劝导家长和学生参加收费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校将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做好了实践安排和课程开发,将活动过程性资料及评价的佐证材料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由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进行,学校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对所有学生都须进行相应管理,参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学生在研学过程中形成相应的研学报告,返校后上交至班主任处。对自愿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学生,可以通过自主研学(包括志愿服务、党团活动、社区服务、研学实践等)并形成研学报告的形式获取学分。现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分与自主研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分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如下简称《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的规定: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共6学分,要求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共2学分)。同时《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根据上述规定与指引,我校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归入研究性学习,高一、高二各开展一次,每次3学分。

二、活动原则

本次研学遵循自愿原则,若学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校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基础上妥善做好安排。

对留校学生做好学习安排;因事请假无法在校学习的,应由家长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加具学生与家长的签名;因病无法在校学习的,还需在就诊后提交就诊证明材料,如:病历、就诊证明等。

学生还可以通过志愿服务、党团活动、社区服务等方式获得研学学分,也可以在此期间通过自主外出研学获得相对应学分。

三、志愿服务获得相对应学分指引

根据《措施》规定,有综合实践类学分要求的高中,学生可通过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等活动获得相应学分,以下是我校学生通过学校志愿服务获得相应研学学分的一般指引:

1.注册登记:学生需要在“i志愿”小程序上进行注册,以便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注册链接:https://wxcs.gdzyz.cn/home?cityid=440000)

2.服务时长要求:志愿时长达到8小时能获得相应学分。

3.活动记录与证明:参与活动前,学生务必确认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并携带志愿服务表。活动结束后,需由组织负责人在志愿服务表上签字盖章,作为服务的证明。

4.安全注意事项: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需注意安全,避免晚上单独参加活动,活动期间不得单独行动,注意个人财物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饮食卫生等。

四、自主外出研学获得相对应学分指引

学生可以在此期间通过自主研学方式获得对应学分,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1.学生和家长共同提出学生自主外出研学请假申请。

2.学生和家长需签订学生自主外出研学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1)。

3.自主研学完成后,学生需上交研学活动照片并上交一份研学报告(详见附件2)。资料统一上交给班主任,德育处审核存档。

4.为确保学生安全,学生自主外出研学原则上需由家长陪伴出行。


相关附件请点击下方下载



东莞市塘厦中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26年4月2日

  • 关键词:学分,实践教育,学生,家长,教育活动,东莞市塘厦中学,服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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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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