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2026-04-08 15:12


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简章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开始于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拥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所(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经66年砥砺奋进,已形成“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2004年3月,为了适应发展需要,广东药科大学在成人教育部的基础上成立了继续教育学院,开启了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的一页。本着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育人为根本的办学思路,在办学层次上以学历教育为主,发展继续教育;在办学形式上,以业余、函授为主,办学规模稳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加强校外办学点的管理力度,多方创造条件,努力建设好成人高等教育基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开设药学、护理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层次开设药学、中药学、护理专业;校外教学点设有湛江、江门、佛山、梅州、珠海、东莞、吴川、深圳、惠州智惠、惠州厚德、德诚学院、珠江学院等教学点,并对教学点实行五个统一(招生录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学籍管理),保证办学质量。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方面主要依托于广东药科大学校本部强大的师资力量和学科优势,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成人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特点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非学历教育方面开设了医药卫生行业的各类管理和业务培训、执业药师、执业公卫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公共营养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等。逐步形成以药学类、护理类的继续教育品牌,在办学上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始终坚持与学校发展相统一,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成人教育和培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东莞教学点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成立于1985年,是东莞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心自2001年起陆续与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等高校合办成人高考、非全日制硕士等不同形式成人学历教育。中心目前在校生三千余人,已为东莞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超过三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由于办学成效显著、多次被东莞市教育局评为社会办学力量办学先进集体,曾连续七年被东莞广大市民评为“东莞最具品牌价值教育机构”。中心本着“品牌教育、服务优先”的办学理念,不断优化和完善教学管理,竭诚为东莞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培训服务!


一、招生专业


广东药科大学 2026 年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计划表(东莞教学点)

层次

专业

修业

年限

学制

学费

(不含教材)

考试科目
本科

护理学

2.5年

3年

3510元/年

政治、英语

医学综合

口腔医学
中药学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中医学
药学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

专科

护理

3年

3年

3250元/年

语文、数学

英语

中药学
药学

报考有关事项 :

1.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 考生经考试录取后,修完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以后,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合格者,我校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监制并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 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专升本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3. 以上若有与招生专业目录不符之处,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为准。此招生宣传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药科大学。


二、报名须知


  1. 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经录取后,方可进入广东药科大学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报考流程为:9月初通过广东省考试院官网(https://eea.gd.gov.cn/)或者公众号报名,10月底参加成人高考,12月中旬录取。

  2. 报考口腔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学历;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慎重报考。

  4. 学费标准为高起专每年3250元,专升本每年3510元,其中2.5年制专业学费按照3年缴纳。学费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广东药科大学",登录"校园支付平台"缴交。

  5. 以上若有与招生专业目录不符之处,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为准。此招生宣传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药科大学。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6楼

咨询电话:0769-22110186,22114108,221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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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广东药科大学,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成人高等教育,考试,东莞,报考,中药学,学院,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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