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山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深化深中一体化发展”。
●支持深圳、中山两市加强规划统筹,深化跨市国土空间规划会商机制。
●加快推进深江铁路建设,支持开展深圳至中山城际铁路规划研究。
●推动深中“组合港”提质增效,加快布局跨珠江口低空航线。
●规划建设深中经济合作区,构建“深圳总部+中山基地”“深圳链主+中山配套”“深圳研发+中山转化”协作模式,探索区域产业合作高质量发展路径。
●支持深中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产业科技协同发展。
●支持中山在商事服务、跨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复制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经验。
●推动深中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社会治理协作,营造跨市无感的生产生活环境。
全文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中山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
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年9月11日)
为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中山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紧密对接港澳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支持中山充分发挥深中通道开路先锋作用,强化“承东接西、南联北融”,建立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发展能级和品质,着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到2030年,中山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科技深度融合,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全面激发。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战略支点作用充分彰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都市全面建成。
二、加快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战略支点
(一)深化深中一体化发展。高标准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积极推动规划、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一体化。支持深圳、中山两市加强规划统筹,深化跨市国土空间规划会商机制。加快推进深江铁路建设,支持开展深圳至中山城际铁路规划研究。推动深中“组合港”提质增效,加快布局跨珠江口低空航线。规划建设深中经济合作区,构建“深圳总部+中山基地”“深圳链主+中山配套”“深圳研发+中山转化”协作模式,探索区域产业合作高质量发展路径。支持深中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产业科技协同发展。支持中山在商事服务、跨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复制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经验。推动深中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社会治理协作,营造跨市无感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密切与周边城市协同联动。支持中山加快构建“四纵五横”高速路网及“三环十二快”快速路网,推进与周边城市交界地区道路交通网对接,建立跨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一体化协同机制。加快南珠(中)城际建设,推进广珠(澳)高铁前期工作。推进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支持中山加强与广州、珠海等地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推动中山与佛山顺德交界片区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携手打造万亿元级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建设,支持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在交界片区规划建设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平台。深化中山、江门对口协作,共建县域特色产业园区。
(三)加强与港澳交流合作协同发展。支持探索健全“港澳科创+中山制造”“港澳青年+中山创业”“港澳人才+中山生活”等模式。支持中山与香港在翠亨新区马鞍岛南部谋划共建产业合作发展平台,探索共同开发、共享收益机制。支持中山与香港、澳门互设离岸科研孵化平台,推动港澳优质科技成果在中山落地转化。支持开展“港药粤产”“澳药粤产”,探索“港澳研发+中山生产+全球销售”协作模式。支持与澳门协同拓展葡语系国家经贸合作,共同推动澳门及葡语系国家会展资源与中山特色产业联动。支持中山建立健全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港澳企业投资兴业便利化机制。争取国家支持中山在涉港经营主体登记中使用简化版公证文书,提升粤港澳登记注册服务一体化水平。推动便利科研用生物物资跨境流通,对已获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且用于科研的特殊物品,优先办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支持中山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便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三、培育塑造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新优势
(四)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建设省级高水平创新平台,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创建光电光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创建小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支持中山生命科学园创建省现代化中试服务平台。加快中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
(五)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扩区提质,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含仿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加快建设光电产业基地,做精做细光电光学产业链条。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布局储能产业,发展“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业态。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创新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观光娱乐等应用场景,在翠亨新区建设医疗应急物资低空配送中心,打造低空智造特色产业体系。推动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加大对中山发展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马鞍岛引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产业项目。
(六)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山申建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推动智能家电、金属制品、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等优势传统产业“链式改造”“集群式改造”。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全屋智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专业镇特色镇转型发展机制,探索照明灯饰与红木家具、潮州陶瓷创新结合,推动中山南区产业园区、三角高平化工园区扩容提质,高水平建设岐江新城和板芙经济开发区。
(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支持中山东区软件园、翠亨软件园等创建省级软件特色产业园,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在五金、家居等领域组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助力“中山智造”畅销国内外。支持中山制造业与港澳高端服务业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八)加快人才集聚培养。支持中山深化产教融合,实施产业“新工匠”培养计划,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山国际人才岛,完善专属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给予生活津贴、事业平台、科研经费等全方位支持保障。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等人才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招引优质高端人才。
四、着力打造珠江西岸高水平开放高地
(九)培育外资外贸新动能。支持中山提升对外投资服务保障水平,成立“走出去”服务联盟。畅通内外贸双向通道,培育“优势产业+专业市场+贸易平台”的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打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发展“直播+跨境电商”融合模式,支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提质升级。
(十)大力推进制度型开放。深化“湾区通”工程,健全人才、资本、数据、技术等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动体制机制。支持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变更建设,打造保税与非保税两种仓储资源联动发展的物流枢纽集散地。探索跨境电商进口“先理货再报关”,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储模式。依托深圳宝安机场等共建国际货运中心,实现货物一站式办理仓储、理货、安检及通关查验等手续。在中山口岸复制实施“一单两报”,提高企业通过港澳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
(十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山健全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重要应用场景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中山联合广州、深圳、珠海、江门等地建立与港澳金融机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境信用融资。支持中山深化“跨境通办”改革,设置港澳服务专窗,推动港澳政务服务跨境“自助办”。开展招商模式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基于产业链分工的市际联合招商和利益分成等分享机制。
五、全面建设现代化人文精品城市
(十二)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深度挖掘和弘扬孙中山文化资源,提升孙中山故里旅游区发展水平,支持中山修缮保护和展示利用近现代华侨建筑等侨乡遗产,推进香山古城活化,强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推动城市文脉赓续。高水平办好海峡两岸中山论坛,打造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区。培育壮大游艇产业,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将中山相关口岸和码头纳入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范围。建设特色高品质文旅项目,加快发展美食餐饮、特色民宿、休闲娱乐等业态,打造环珠江口“一程多站”精品旅游路线。
(十三)深入推进强镇兴村。支持中山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健全金融支持“工改”机制,探索使用专项债收储“工改”地。探索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标准,研究优化农房建设审批及验收程序,加快推动农房风貌管控提升。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宅基地,因地制宜探索多户联建等新模式。高标准打造环五桂山“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质量发展带。支持在中山开展省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
(十四)推进绿美中山生态建设。支持中山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健全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实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建设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湿地公园、口袋公园,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探索高质量可持续的绿化管护模式和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陆海统筹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打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十五)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支持中山依托三角机场谋划建设无人机航空物流机场,布局一批无人机起降点,完善低空路网、低空智能网联、低空飞行数字底座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磨刀门水道等扩能升级,提升中山港中山、神湾、黄圃等港区发展能级,推动“铁公水”联运发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科学防洪排涝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十六)强化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中山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广州、深圳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优质教学资源与中山合作共享。推动中山更多医疗机构纳入“港澳药械通”政策范围,支持中山建设省级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推动更多养老机构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探索与港澳携手打造高端养老服务项目。支持中山优化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重大体育设施,承办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
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十七)深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中山开展特大镇改革试点,依法赋予特大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给予中山镇街比照享有县区一级公共服务资源政策支持。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支持中山持续探索片区统筹发展,依法探索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调整至功能区行使。
(十八)深化土地等要素资源改革。支持中山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跨镇域整治模式,依法依规开展“田券”等制度创新,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产业用地连片整合。探索创新盘活闲置厂房、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用地举措,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异地安置等方式整备国有低效用地。在中山开展“做地”整备模式创新试点,探索多渠道引入土地整备资金。支持中山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道路和轨道交通等管理主体合作,共同提升桥下空间环境品质。
(十九)率先开展社会治理改革。支持中山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支持中山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深化智慧城市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中山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地。中山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