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缝就插”
2026年4月4日17时许,瞿某骑着山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车流中左右来回穿插,行至柳汀街铁路桥洞附近时,在无变道超车空间的情况下强行超车,结果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
瞿某自己的车摔得腾空而起,电动自行车也被刮得失去平衡,骑车女子被摔得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茎突骨折。
交警调查认定,瞿某违法超车负全部责任,承担对方全部4万元医疗费。
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某路段,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事发时,梁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随意穿插、抢行。

非机动车随意穿插的危害

与机动车冲突风险高
非机动车在车流中横穿、突然变道、逆行、闯红灯,会让机动车驾驶人毫无预判空间,极易导致碰撞事故,而非机动车在对撞中往往是受害最重的一方。


致死、致残率明显偏高
非机动车车身轻、缺乏保护结构,一旦与汽车、大货车发生事故,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碾压,造成严重后果。


影响整体道路秩序
非机动车乱穿行会迫使机动车急刹、变线,增加连环事故风险;也会带动其他骑行者模仿,形成“违法习惯化”的群体现象。

法律链接
“三不一戴”
“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消息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广东交警
■ 编辑/孙晓彬
■ 编审/莫建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