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监管|石龙海事处联合惠州东江海事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东莞海事局 2026-04-27 18:43


为贯彻落实部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东莞海事局关于汛期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船舶的安全管理,防范水上险情事故的发生,4月24日,石龙海事处联合惠州东江海事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开展码头安全警示教育

石龙海事处 摄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上级近期关于汛期安全监管文件精神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对相关水上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及在海事行政执法检查、日常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船舶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剖析了险情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案为鉴,强调企业做好调度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企业要高度重视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落严落细各项管理措施:


深化船舶风险隐患排查

要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调度进出港的船舶加强安全提醒,督促做好船舶开航前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特别是做好机电等关键设备的隐患排查,确保船舶适航适载,杜绝船舶“带病”航行。


强化船员安全管理

要督促相关航运公司、货主单位等加强所属船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全面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及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航行安全风险预判等能力,从源头防范水上险情事故的发生。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船舶调度、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聚焦船舶进出港、靠离泊作业等关键环节,加强调度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预报制度,优化船舶进出港调度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下一步,石龙海事处将继续深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持续加大对辖区码头企业及船舶的监管力度,构建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全力保障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供稿丨石龙处 钟永青

审核丨郑海涛

编辑丨石龙处 付佳茹

编审丨杨晨龙 蓝童

  • 关键词:海事处,警示教育,船舶,安全,汛期,安全管理,东江,惠州,安全监管,联合
阅读   0
点赞   0
zdg 小编
2026-04-27 18:43:43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