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4-29 19:17
为严厉打击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举报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奖励暂行办法》,已于2026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市民举报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一经查实,最高可获200元奖励。
举报有奖期限一年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止,为期一年。凡在东莞市内发现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市民均可通过指定渠道进行举报。
四种情形可举报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以下四种违法销售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后,可获相应奖励:
1. 销售拼装电动自行车的;
2. 销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机、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的;
3. 销售改装速度装置,致使最高时速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
4. 销售加装座位、车篷、遮阳伞、音响等影响行驶安全装置的电动自行车的(将后座改装为儿童安全座椅的除外)。
举报需满足三项条件
市民举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奖励:
· 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并提交关键有效证据;
· 举报线索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
·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案件被依法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
奖励分三个等级
按照“一案一奖”原则,根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查证的确凿程度以及举报人配合情况,奖励分为三档:
· A类:200元
· B类:150元
· C类:100元
奖励申请流程
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收到奖励告知短信。收到短信后30天内,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奖金将直接到账。
两种举报方式
市民可通过以下两种官方渠道进行举报: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
·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举报时请尽量提供清晰、完整的证据材料,以便执法部门快速核实查处。同时,请市民自觉抵制购买、使用违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 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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