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推进阳光招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6〕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申请转学插班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应规定;
(四)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
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发布。
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起始年级
A 村(社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表
B 楼盘小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表
非起始年级
A 村(社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表
B 楼盘小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表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发布。
属市优待政策情况:(以教育局下发文件为准)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员工的适龄子女;
②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关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2号)条件人员并在望牛墩镇工作或在望牛墩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相关人员的适龄子女;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望牛墩镇工作或在望牛墩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④在望牛墩镇工作或在望牛墩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⑤符合规定的台湾籍学生和华侨华人适龄子女(以市下发名单为准);
⑥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以市下发名单为准);
⑦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属镇优待政策情况:
下列人员的子女,在公办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享受下列优待政策的顺序,优先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①符合《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企业特殊群体入学方案》(详见附件1)的适龄子女;
②父或母购买了协议楼盘(四季名苑)住在望牛墩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近五年获望牛墩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奖章并在望牛墩镇工作(凭社保)或居住(凭居住证、土地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非望牛墩籍人员的子女;
④父或母在望牛墩镇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房,户籍登记在东莞市其他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望牛墩镇政府引进的高层次员工和紧缺性员工;
⑥按照免试就近入读的原则,申请人按照户籍地址入读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因特殊情况需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情况(所申请学校要有剩余学位,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申请学区内拥有独立自主产权的房产)。
(3)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执行。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录取到对应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口本、亲子关系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较验,并上交复印件给学校备存。具体安排以学校注册须知通知为准,如校验不通过者或发现材料造假则取消录取资格。
3、报名材料
(1)户籍生类
①父母(合法监护人)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名和地址的一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以及儿童本人的一页);属于望牛墩镇集体户的,需要提供户主页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公章及居住所属村委会证明(仅申报小学用);
②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④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正反面);
⑤学生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⑥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参保证明(仅集体户)。
备注:(1)申请中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家长需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上相应证件电子照片。(2)申请中小学插班年级的学生家长请带齐上述相关材料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金牛路9号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楼)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不需要在招生平台上传。
特别说明:户籍落在东莞市望牛墩镇泰康路春华楼101室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为了更加体现“就近入学”原则,先网上报名,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统一到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居住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户主需要提供不动产证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及“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根据不动产地址或营业执照安排学校,如没房产的根据工作地安排(社保满一年或以上),如工作地在望牛墩镇外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或莞E申报或居住所属村委会证明、租房合同等)如资料不全的由教管管理中心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小学需要佐证,中学不用)
(2)优待政策类
申请中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家长请在招生平台报名,并于2026年6月5日前按以下两种类型线下向相关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①属于市、镇优待政策第1类:按照市、镇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由镇经济发展局通知相关企业,企业收齐相关材料并初审完后提交给镇经济发展局复审。
备注:镇企业指标名额只用于安排本企业缴纳社保满2年(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
②属于市、镇优待政策其他类型的: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镇教育管理中心。
备注:申请人按照户籍地址入读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跨学区就读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指申请人或其父或母名下的土地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登记为二手买卖(转让)的房产不再安排。跨学区申请只允许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3)积分入学类
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
备注:于线上报名期间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1、招生对象: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条件
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应选择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3、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标准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
4、招生办法。实行“提前批”入学、“电脑派位”入学和“补录”入学,分批次录取。
5、录取顺序和规则。依次为“提前批”“电脑派位”“学校补录”。
(1)提前批:包括“直升入学(小升初)”“属地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
A. 直升入学(小升初)。在具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小升初直升。如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
B.属地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镇教育管理中心可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
C.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属地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用于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6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同一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长幼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在确定“提前批”学生后,将剩余学位纳入第一轮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分为“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申请,“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仅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在学校所属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学生。
A.志愿填报。第一轮电脑派位共设6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不超过6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不超过3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符合条件的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6个志愿可自由排序。
B.招生生源。
东莞户籍学生:以学生本人户籍情况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学生户籍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非东莞户籍学生:学生须选定其中一名监护人为“主监护人”,以“主监护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主监护人”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C.审核时间。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及居住证情况由公安部门统一审核,审核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审核时间节点后学生或“主监护人”户籍情况或居住证情况有调整的,不予以修改或调整。
(3)补录。民办学校在完成“提前批”和“第一轮电脑派位”注册工作后,仍有剩余学位的进行三轮补录。
6、注意事项
(1)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小升初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2)符合“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后,可以在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前提出申请,按照“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规则录取。
(3)“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申请由民办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经教育管理中心复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
(4)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民办学校“第三轮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00。
3、信息填写
须在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其中,申请积分入学的须确定“积分方”,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获得“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资格的学生也须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6年5月27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6年5月27日10:00-6月2日17:0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10:00-6月3日17:00。初审通过的学生填报志愿。
2、志愿类别
东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
非东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其中,申请“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非户籍生,须在招生平台选定一名“主监护人”,根据该“主监护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3、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2)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以镇教育管理中心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4)获得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填报相应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的“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的三个类型志愿,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填报(即“三选一”)。
1、公办学校。2026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学位安排结果。
2、民办学校。2026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于2026年7月5日-7月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相应学位将纳入补录。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提交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须在2026年7月8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1、补录学校。2026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 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特别说明:“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后撤销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参与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2026年7月10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 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6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5、双/多胞胎学生民办学位调剂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6年7月3日15:00-7月4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没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在电脑派位均没有录取结果,家长可以参与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6、公布补录结果。2026年7月10日前公布第一轮补录结果。
7、 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7月13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全市公办学校应在7月10日-11日期间安排人员值岗备勤,协助学生撤销注册相关事项。民办学校应在7月14日17:00前在招生平台上对第一轮补录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1、补录学校。适用于第一轮补录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未在公办学位注册确认,且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特别说明:“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或顺延补录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后撤销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参与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3、 补录计划。2026年7月16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 补录办法。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由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6年7月17日10:00-18日17:00登录招生系统,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志愿(不再区分招生范围,均面向全市招生)。
5、 公布补录结果。2026年7月22日前开展第二轮电脑派位并公布补录结果。
6、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7月24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7月25日17:00前在招生平台上对第二轮补录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1、补录学校。适用于第二轮补录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符合补录条件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
特别说明: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如家长决定参加民办学校补录,须先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若家长选择“撤销公办学校注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我镇公办学校录取资格,相关风险由家长自行承担,请谨慎考虑。
请家长和学生务必慎重考虑是否撤销公办学校注册,权衡风险后再做决定,切勿盲目跟风,避免造成被动。
招生工作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有关数据材料整理上传,并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进行随机抽查。
各中小学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对于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起始年级学生,不予以建立学籍。学校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情况出现。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望牛墩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须在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00(含7月15日)(在7月15日之后入户的需待下一年按镇插班政策受理,本年度符合条件可获镇户籍生学位补贴,详见本方案第八点),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逾期不再受理。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二)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户籍生申请长幼同校,哥哥姐姐 (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弟弟妹妹(起始年级)可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通过跨学区申请方式统筹安排(条件参考跨学区申请)。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就读。如确实出现家长接送的客观困难,又不符合长幼申请,可安排哥哥姐姐到弟弟妹妹学校就读解决家长接送困难。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00(含7月15日),须在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校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四)学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到我市其他民办学校问题。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到我市其他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可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符合优待政策的公办学校或外市学校就读。严禁我市民办学校对已经“注册确认”或者“撤销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进行补录,家长在进行民办学校“注册确认”撤销操作前须认真考虑。
(五)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入学问题。做好户籍学生和符合优待政策学生的学位安排工作,如公办学位不足,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的,有关经费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六)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各幼儿园、中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七)招生咨询联系。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8851006,麦老师。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
1、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教育管理中心以本辖区内的公办学校统筹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方式)解决。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3)申请时间和方式
公办学校,家长于2026年5月25日10:00—6月5日17:00携带身份证(父母)、户口本(一家三口)、出生证、学籍卡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镇教育管理中心(金牛路9号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楼)二楼办公室进行资料验证,集体户另需提供参保证明,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2、非本市户籍学生
(1) 申请积分制入学。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2)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镇成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组,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和舆情线索,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3126112招生违纪、23660823党风廉政纪律;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违纪举报电话:88851006,镇阳光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8851001)。对有如下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一)望牛墩镇户籍申请人虚报户籍所在村(社区)或监护人自有合法产权房产所在地的,所填报志愿一律作废,由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富余的公办学校。
(二)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开学前被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录取结果,不予以录取;开学后无法办理学生学籍的,撤销其录取结果;开学后发现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入学资格的,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取消其该学段学位补贴资格。
(三)严禁任何个人、单位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次年起3年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在后期复核的过程中发现使用伪造证件的情况,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全面实施阳光分班。今年1月,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和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学生,全面实行随机均衡分班,分班方案、教师团队信息、分班过程、分班系统、分班结果“五个公开”,严格遵循师资配置、学生人数、性别比例“三个均衡”,统一采用学生编班、教师团队配班“两个随机”。严禁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实验班、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各种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二)协议楼盘适龄儿童少年需在报名时间内到镇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验证、办理证明,填写好申请表到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校。
(三)属望牛墩镇户籍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到新联小学特教班就读,或到所属学区申请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者到东莞市其他特殊学校报名。
(四)所有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或降级就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或降级就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五)如申请人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因入户、买房或者积分入学申请要求就近入学插班到所属学区的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申请,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六)对已登记为二手买卖(转让)的房产,并已使用学位安排的房产,在申请跨学区、优待政策、协议楼盘,则不可再用。
(七)当最后一个名额积分相同,人数又超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镇招生工作组组织分数相同的申请人参加抽签。
(八)户籍学生、优待入学学生、积分入学学生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入读民办学校的;或放弃望牛墩镇安排的全额购买望牛墩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入读镇外民办学校,所产生的费用由其监护人承担。
(九)如某学校某年级申请人数多于提供学位数,按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如入户时间相同,优先录取父或母或学生本人持有学校辖区内房产的学生。(本地社区居民-家庭户地址-不动产地址-租住地址。相同类型的,以入户时间为优先)
(十)优待政策所提供学位主要是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为主,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实际统筹解决。即非起始年级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就读,按申请时间先后,名额满即止。
(十一)所有线下申请的须均提交相应类别的申请表、父母身份证、户口本(一家三口)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十二)集体户(一年级)、跨学区申请、优待政策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家长于2026年5月25日10:00—6月5日17:00,集体户携带身份证(父母)、户口本(一家三口)、出生证、房产证或者参保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跨学区申请、优待政策携带申请表、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或者参保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镇教育管理中心(金牛路9号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楼)二楼办公室进行资料验证,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十三)积分申请录取名单、市镇优待政策入读名单以及户籍生申请插班入读名单,将在经过镇招生工作组严谨细致的集体审议与决策之后,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方可录取。
(一)补贴对象:2026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含)期间入户的望牛墩镇户籍生在我市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和2026年6月6日至8月31日(含)期间入户的望牛墩镇户籍生在我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且未享受非户籍“免申即享”减免政策的学生。
(二)补贴申请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8日至30日(逾期不受理,视为放弃)、镇教育管理中心(金牛路9号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大楼)二楼办公室。
(三)申请材料:小孩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或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父或母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补贴。超出部分的学费由家长承担。
(五)备注
1、此类学生如继续在我镇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学位补贴只能领取本学年学位补贴,待下一学年请关注“幸福望牛墩”微信公众号,按“户籍插班生招生公告”流程重新申请插班入读望牛墩镇公办学校(或属地购买服务方式);
2、放弃公办学校录取结果,自行选择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望牛墩户籍生,不予发放学位补贴。
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备注:各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可能有微调,具体请留意“东莞慧教育”公众号。
备注:各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可能有微调,具体请留意“东莞慧教育”公众号。
1.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跨学区申请表
2.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申请表(四季名苑)
3.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长幼同校申请表
4.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申请表(引进高层次员工)
5.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等)
6.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申请表(其他镇户籍,望牛墩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房)
7.2026年望牛墩镇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申请表(其他类别)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
谢岗镇厚龙片区南区排水工程预计明年6月竣工,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百万英才汇南粤 | 超2万人次围观!东莞云聘生物医药专场直播放出169个岗位
茶山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卢柏波当选为茶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中国钢琴家郎朗获丹麦首届“达夫妮音乐奖”
请注意!5月22日桥头镇莲湖周边有临时交通管制
横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召开 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规模6.5亿元!南实集团公司债券首期成功发行
机器人跳舞+AI拍照...东莞这场活动人气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