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5-09 19:54
2025年3月30日,在石碣镇一家商场游乐场内,4岁的小黄正开心地玩耍。不料,一个从二楼阶梯滑落的塑胶木马砸中了她,她立即鼻子流血,送院后被确诊为鼻骨骨折。20天后,小黄的左锁骨也发现骨折。
这起看似简单的未成年人侵权纠纷,从报警、调解、再到起诉,整整拖了一年多。双方家长在派出所调解两次未果,最终对簿公堂。庭审中,法官没有直接下判,而是花了近2小时组织调解。这是为什么?游乐场和家长的“安全漏洞”到底出在了哪里?
一场无人看护的意外
事发当天,小黄跟着父母来到商场游乐场游玩。小黄的妈妈孟女士回忆,当时她还要照顾一个哺乳期的小宝,“我就带她走开了,去哺乳了”。

▲公共视频画面
当时,没有人在现场看护孩子,意外不幸发生了。监控视频显示,另一个4岁小女孩小紫,从游乐场二楼一个约1.7米高的平台上,将一个塑胶木马往下搬。在这个过程中,木马失手滑落,顺着台阶滚下,恰好砸中了正在下方的小黄。
“当时她穿了件红色毛衣,上面全是血。”孟女士说,她是被游乐场工作人员通知后才赶回来的。
“小姐姐下来跟女儿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孟女士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但小紫家长当时并不在现场,小紫也被家长迅速带离了现场。”
小紫的父亲栾先生在庭审时辩解说:“爷爷当时不知道,就回家了,我们是第二天游乐园打电话才知道的。”
游乐场负责人则表示,小紫爷爷坐在游乐场外围,当时也不在游乐场内贴身看护,游乐场平时只能提醒家长进场看护孩子,“只能提醒,没法强制,你强制,他不来消费了,做生意也难。”
事发当天,小黄父母报警,随后将其送到高埗医院检查,CT检查显示为鼻骨骨折。孟女士说,因为孩子太小,她没有同意做全身CT。约20天后,也就是2025年4月22日,小黄一直喊左肩疼。随后,父母将其再次送医检查后,发现是左锁骨骨折。
小黄母亲孟女士表示,一年多时间里,孩子多次往返多家医院做 CT、鼻内镜检查。原本活泼的孩子,因骨折长期绑着绷带休养,近半年无法上幼儿园,不能奔跑运动,身心均受到严重伤害,还好现在已经全部痊愈了。
事故后续处理更是一波三折,派出所两次调解,但三方都因为赔偿金额分歧不欢而散。游乐场与小紫家长辩称,仅认可鼻骨骨折相关医疗费,不认可左肩骨折与本次事故存在关联,同时认为原告主张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缺乏证据支撑、金额过高,还指出受害方家长监护缺位也存在过错。小黄家长则表示,事发后无人主动道歉、无人垫付医药费,孩子承受身体与心理双重伤害,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近 4.8 万元。
锁骨骨折与“误工费”成争议法官“拉锯战”调解
在庭审时,游乐场和小紫家长质疑,事发20天后才发现锁骨骨折,跟那次木马砸伤有没有因果关系。
从医院门诊病历记载来看,“患者家属陈述一个小时前因外伤导致左肩部疼痛。”法官李枫专门就此询问了孟女士,孟女士解释,这是孩子爸爸向医生陈述之前受过外伤,并非当天又发生了新的外伤。
另一个争议是误工费。孟女士主张的赔偿总额约4.8万元,其中误工费一项就为3.25万元,但缺乏规范工资流水佐证。游乐场及小紫家长不认可高额误工费和精神损失抚慰金,只愿意承担一千六百余元的实际医疗费和部分交通费。
面对各方态度强硬、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三方责任交织的复杂局面,承办法官李枫没有简单机械下判,而是花费大量时间耐心开展调解。
“不管任何一方,你们都不在现场,若是小紫家长在场及时约束制止孩子的危险举动,或是小黄家长尽到看护义务,又或是商家履行好安全巡查职责,三方当中任何一方尽到应有的责任,都能防止本次事故的发生。”李枫从法律规定、情理人情、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角度劝导,组织三方进行近两小时的深入沟通与劝导。最终,各方逐步认识到自身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项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安全提示:商家守底线家长尽责任
案件落幕之余,法官也向游乐场经营者和广大家长发出安全法律提示,敲响育儿安全警钟。
案件中的游乐场经营者,对于经营场所依法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要全面排查游乐设施,及时更换硬质尖锐物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密园区巡逻频次,及时制止孩子高空抛物、危险攀爬等行为;完善监控全覆盖,不留管理盲区,便于意外发生后固定证据、厘清责任。同时需严格落实低龄儿童入园规定,主动提醒家长全程陪同,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对于广大带娃家长,法定监护责任绝不能缺位、不能转嫁。低龄幼儿缺乏危险辨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孩子进入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务必全程贴身看护,切勿因分心琐事远离孩子视线,避免意外发生。孩子游玩中一旦发生意外,切莫心存侥幸拖延观望,应当及时做好伤情处置。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商家坚守安全经营底线,也离不开家长履行贴身监护责任。唯有双向尽责、严防疏漏,才能为孩子筑牢游玩安全防护网。
(记者 陈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