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做标准也能拿钱,“免申即享”无需交材料!
南方日报 2026-05-19 08:51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湾区标准”、“东莞优品”标准等18个办理项目实施资助。

其中,“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东莞优品’标准制定项目”实施“免申即享”模式,无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其他项目按“快申快享”模式申报审核。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共涉及18个办理项目,具体为:国际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湾区标准”制定项目、广东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东莞优品”标准制定项目、东莞市团体标准制定项目、企业先进技术标准制定项目、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上榜企业项目)、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评估机构项目)、国际标准组织表彰奖励项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项目、优秀全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标准化组织工作资助项目、重大研讨交流活动资助项目、标准化试点资助项目。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6年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17:00,其中“标准化试点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

三、申报模式

(一)“免申即享”事项申报模式

为提高企业获得感,简化资助流程,“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东莞优品’标准制定项目”实施“免申即享”模式,无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条件和操作流程如下: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东莞市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申报单位(个人)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应为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制定东莞市地方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东莞优品”标准制定项目,应为2025年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东莞优品”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东莞优品”标准发布单位。

2.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关键字“东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或“‘东莞优品’标准制定项目”,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前完成填报或申请的企业,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其他事项申报模式

国际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等16项非“免申即享”事项,按“快申快享”模式申报审核,具体条件、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东莞市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申报个人奖励项目时,获奖个人应为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应由所在单位名义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个人)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上述事项均可全流程网办或到线下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 菜单,搜索“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点击进入后选择具体申报项目点击“申报入口”,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指南),即可提交申报。

(2) 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可选择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指南)提交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窗口现场办理,由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企业可提前登录“i 莞家”公众号/小程序/app-选择“预约办事”—选择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选择办事时间预约办理。

3.申报要求

(1)项目资助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在申报系统提交。

(2)申报单位需要指定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人(企业标准总监)及标准化工作经办人负责项目申报。经办人可通过 “企莞家”平台“企业空间”—“我的办件”了解办理进度。若提示需补正的,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增补,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若上级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本次资助项目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关于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

形式审查单位: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联系人:陈冠华、余雅佳;

联系电话:0769-23109932;

受理科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程泽伟、王秀媚;

联系电话:0769-23109500、23109566。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黄佩玲 小编
    2026-05-19 0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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