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5-20 11:57
近日,有市民通过《阳光问政平台》平台询问,国有划拨土地报建的规划许可政策及建设标准。此前,该市民就“非村改居”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住宅报建问题进行咨询,官方回复称可按常规项目流程进行,即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然而,东莞市针对此类情况具体执行哪份政策文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官方一直未明确说明。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清晰指引,切实解决群众建房难题。

该市民表示,“非村改居”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人住宅,想要合法报建却困难重重,基层审批环节存在政策界定模糊、操作指引缺失等问题,让群众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陷入“卡壳”困境。

针对市民的问题,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回应:
办理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符合上述情形的建设项目,可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办渠道
目前已开通线上办理入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一实行线上申办。办理网址为广东政务服务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申办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

规划设计要求
另外,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设定的设计指标和要点,以及《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