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直面民生,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更是践行“为人民司法”的一线窗口。新时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庭?5月25日,答案揭晓——最高人民法院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广东法院4个法庭光荣上榜!
广州花都法院花山法庭
花山人民法庭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创设“花好月圆”家事解纷品牌,创新“柳暗花明”家事调查、“朝花夕拾”案后回访、“花育户晓”家教指导等11个工作机制,推动家事纠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韶关乳源法院桂头法庭
桂头人民法庭设立于1963年10月,位于乳源县桂头镇,现有干警9名。近年来,法庭立足辖区民族特色,建立民族特色调审机制,成立“润事室”,推进特邀调解员“村村通”工作机制,组建环资审判合议庭,构建环资案件“四合一”审理模式。
东莞第一法院南城法庭
南城人民法庭地处东莞核心城区,现有员额法官24名,近三年办结案件4万余件。法庭坚持党建引领,以“政·奋”党建品牌淬炼过硬队伍,创新“合·和”基层治理工作法,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深度融入综治中心推动成立街道调解中心,实现社区法官工作室全域覆盖,打造特色服务工作站,推动1.3万余件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江门新会法院会城法庭
会城人民法庭立足辖区新会陈皮产业发展需求与地域矛盾纠纷实际,以“村巷法官”为平台,下沉村居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设立“陈皮法庭”,探索贯穿新会陈皮全周期司法保护;率先对接进驻“粤平安”,上线“和润码”解纷平台,有效促推六成纠纷止于诉前。
四家法庭路径不同,却目标一致——将服务延伸至末梢,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新起点上,广东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持续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广东篇章,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