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东莞发布 2026-05-30 15:27

近日,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发布公告,将面向全市各镇(街道)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详情如下⬇️⬇️

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

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各镇(街道)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名。具体职位详见《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包括镇(街道)的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中央和省有关单位、市直部门派驻镇(街道)基层分局,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等镇(街道)部门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91年5月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3日。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dgswbgsgwylx2026。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为pdf或jpg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报名人员可在本次报名结束前修改报考信息,修改信息需重新填写并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本人独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份,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奖励证书等(本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为jpg格式)。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根据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2026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2: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和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星期日)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以后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成立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表现、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察对象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2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试用安排、手续办理

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因各环节不合格、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由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政策咨询电话:22831837、22831807;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附件1: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2026年5月30日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

  • 关键词:东莞,市委办公室 ,公务员,遴选
谭晚兰 小编
2026-05-30 15:27:58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