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6月5日印发通知,明确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规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被共济人应为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据了解,今年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在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开通。
今年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
大朗第一中学2026年省级课题开题暨市级课题结题鉴定活动圆满举行
东莞市毛纺织行业协会第五届第四次会员大会圆满召开,顺利选举产生新任会长!
大朗镇松木山村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大朗镇长塘社区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朗镇巷头社区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大朗:天气炎热冰镇食品热销
大朗糯米糍桂味新鲜上市
大朗:广大高考考生及家长请关注天气动态
东莞解除部分镇街雷雨大风黄色和暴雨预警
住建部征求意见:9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