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门富民”杯2026年世界斯诺克台球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际比利和斯诺克联合会(IBSF)
中国台球协会(CBSA)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二、冠名单位
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东莞台球协会(DGBSA)
四、协办单位
FU·GO 虎门富民商城
富民甄选
东莞市虎门富民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富民时尚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睿湖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五、推广运营单位
东莞市博星天怡体育有限公司
六、指定合作商
唯一指定服装:FU·GO虎门富民商城
唯一指定用水:富民海圣天然低氘苏打水
唯一指定酒店:龙泉国际大酒店
指定球台:一鼎球台
指定台布:利百文
指定用球:雅乐美
指定球杆:南匠球杆
指定皮头:五色石皮头
指定巧克:帝心巧克
指定杆盒:由甲杆盒
指定沙发:恒圣峰
指定计分:创宏世纪
指定用灯: 台尚灯饰
七、官方网站
国际比利和斯诺克联合会官网www.ibsf.info
中国台球协会官网 www.cbsa.org.cn
东莞台球协会官方公众号
八、比赛项目
斯诺克团体赛
九、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6月15日—19日
比赛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连升中路虎门会展中心
十、参赛资格
(一)国际比利和斯诺克联合会(IBSF)成员国家。
(二)国内选手组队标准按照WST职业最新排名积分、CBSA全国斯诺克台球排名积分(截至2026年4月中巡赛武汉站)、中国斯诺克台球青少年系列赛积分(截至2026年5月山东滕州站)排名顺序,根据报名运动员排名积分依次比较,积分高者优先入选。
(三)具有强烈的为国争光愿望,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要求和各项规定。
(五)诚信守约,自愿接受国家集训队的训练要求与管理要求。
(六)已经完成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会员本年度注册工作。
(七)未处在任何国内国外官方台球组织的禁赛期内。
(八)年龄在16周岁以上(即:2010年6月15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
十一、报名方法
运动员报名需同时报送一名主要培养教练,且两年内不得更改。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运动员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cbsa-jingsai@sports.cn(只接收电子版简历,标题为“XXX台球国家集训队运动员报名”)。
十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斯诺克竞赛规则。全部比赛五局三胜制。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24支队伍将分为8组,每组3队,赛毕每组前两名晋级第二阶段。
(三)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直至产生最终名次。
(四)双打比赛时采用每人一杆,连续得分的形式进行比赛。
(五)出场安排:
五局比赛分别按1单打、2单打、3双打、4单打和5单打的顺序进行。每场赛前须抽签决定以A队或B队顺序出场。其中A队出场顺序为:A,B, AB/AC/BC, A, B;而B队出场顺序为:A,B, AB/AC/BC, B,A;在每场比赛前,选手出场顺序都可以作改变,但排位第三名的球员只可以参加双打比赛。
十三、奖励(总奖金$90000元)
冠军:获奖杯一座、证书、奖金$20000元
亚军:获奖牌、证书、奖金$10000元
并列第三名:获奖牌、证书、奖金$5000元
并列第五名:获证书、奖金$3000元
并列第九名:奖金$2500元
并列第十七名:奖金$2000元
单杆最高分一名:获得证书、奖金$2000元
注:
1.以上均为税前奖金,由执行承办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单杆最高分奖如遇相同成绩,则平分奖金;
3.获得前三名的队伍须穿比赛服饰出席闭幕式颁奖。
十四、裁判员
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公示
运动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中国台球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的,确定正式成为2026IBSF世界斯诺克团体锦标赛中国国家集训队运动员。
十六、经费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及集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由中国台球协会负担;比赛期间食宿交通由承办方负担,其他支出自理。
十七、其他
入选国家队的教练员、运动员须签署《入队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纪律规定、奖惩及商业权益归属等内容。
十八、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5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报到。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如对当值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可向裁判长进行申诉,裁判长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四)比赛期间禁止场外指导。当值裁判有权对选手或教练员进行提醒、警告或判罚。
(五)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六)赛会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七)严禁任何形式的操纵或变相操纵比赛结果的行为。
(八)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并确保比赛服装干净整洁参赛(标准服饰:领结、长袖纯色衬衫、马甲、深色西裤、深色皮鞋)。
(九)选手有义务出席主办方举行的公开活动,包括技术会议、抽签仪式、开幕式、闭幕式及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应穿着比赛服装。
(十)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十一)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可佩戴4枚胸标,其中赛事赞助商标识2枚,个人商业赞助标识最多2枚。胸标佩戴位置为左胸/右胸,其中左胸最多佩戴2枚胸标,右胸最多佩戴2枚胸标。胸标尺寸不超过5厘米×8厘米,如圆形直径不超过7厘米。个人商业标识需在赛前申报,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佩戴。参赛选手的商业标识涉及政治导向、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恐怖主义等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内容,涉及博彩、色情、暴力、烟草等广告法和相关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内容,组委会将有权禁止参赛选手佩戴。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