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代言人”,0元坐月子,你信吗?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6-06-16 18:48

“享受月子服务,一分钱不用花”

这种免费“馅饼”

对孕妈妈及其家人来说

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孙女士就是因为相信了

“0元坐月子”这样的营销活动

支付了近三万元

不料不仅母婴护理没享受到

钱还打水漂”

让我们看看怎么回事



女子参与“0元坐月子”活动
支付29800元换来“代言返现+积分购物”


2023年8月,刚怀孕的孙女士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家月子中心。当时,该月子中心正推出“寻找百名最美妈妈,0元坐月子”活动。客服人员告诉她,原价43800元的28天月子服务,只需支付29800元。


其中

19800元以积分形式

存入线上商城购买商品

10000元作为“代言人履约金”

会分24个月返还

每个月返还417元

如此一来

就相当于“0元坐月子”



就这样,孙女士和月子中心签订了两份合同,包括《月子中心服务合同》与《百名“代言人”项目合作协议》。没想到签订合同的当月,孙女士查出宫外孕并进行了手术。考虑到未来还要备孕,她并未选择退款,只是将此事告知工作人员,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合同。



月子中心一夜“跑路”
“返现+购物”承诺打水漂


起初

孙女士帮月子中心发网络推文后

每月都能如期拿到返现金

但到了2025年4月

就再也没有收到返现金了


与此同时,孙女士打开月子中心的小程序商城,发现余额为零,根本无法购买商品。而实际上,孙女士从来没有在线上商城购买过任何商品,之前月子中心声称可用19800元积分购买商品的承诺也完全打了水漂。



据了解,案涉月子中心总部设在松山湖产业园,并在在东莞多个镇街开有分店,目前已经关门倒闭。承办法官也曾到总部进行过实地调查,发现这里贴有多份劳动争议仲裁文书书。租用的四栋别墅也早已人去楼空,但仍保持着营业时的样貌。



当事人诉请解除合同并退款
《服务合同》+《合作协议》:“服务”还是“代言”?


面对忽然“跑路”的商家

孙女士感觉自己陷入了“消费陷阱”

原本“0元消费”的承诺

如今也成了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感觉上当受骗的孙女士

遂将月子中心告至法院

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款项


暴风截图202661222843242.jpg

庭审中,作为被告的月子中心经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东莞第一法院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公开缺席审理。



原告诉讼代理人认为

虽然双方签订了《月子中心服务合同》《百名“代言人”项目合作协议》两份合同,但实质上是服务合同纠纷。“代言人返现”模式只是一种促销手段,并非独立的法律关系。



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解除合同
被告退还剩余款项并承担相应损失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孙女士

与被告月子中心解除两份合同

被告公司退还剩余服务费23900余元

并按同期一年期LPR

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法官提醒:预付式消费陷阱多

消费者需看清合同条款 合法维权



暴风截图202661225201665.jpg



东莞第一法院法官 邓琴




本案中,被告的经营模式本质上是商家促销的手段。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被告通过与原告这位“代言人”进行“合作”,将原告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29800元”,拆分成线上商城的购物额度和定额返现。

因此,《合作协议》是为了确保《服务合同》的履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部分。相较于其他常见的预付式消费,本案此种经营模式并非可持续,风险也较高。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各类的的促销活动,要提高警惕。签订消费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留存消费凭证,若遇侵权及时依法维权,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法庭内外、封面来源AI

编辑:胡敏怡 陈 萌

审核:刘 裕曾云妃

  • 关键词:月子中心,代言人,坐月子, 0元坐月子,服务合同,女士,商城,原告,合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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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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