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8月,刚怀孕的孙女士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家月子中心。当时,该月子中心正推出“寻找百名最美妈妈,0元坐月子”活动。客服人员告诉她,原价43800元的28天月子服务,只需支付29800元。其中,19800元以积分形式存入线上商城购买商品,10000元作为“代言人履约金”,会分24个月返还,每个月返还417元。如此一来,就相当于“0元坐月子”。

就这样,孙女士和月子中心签订了两份合同,包括《月子中心服务合同》与《百名“代言人”项目合作协议》。没想到签订合同的当月,孙女士查出宫外孕并进行了手术。考虑到未来还要备孕,她并未选择退款,只是将此事告知工作人员,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合同。

起初,孙女士帮月子中心发网络推文后,每月都能如期拿到返现金,但到了2025年4月,就再也没有收到返现金了。与此同时,孙女士打开月子中心的小程序商城,发现余额为零,根本无法购买商品。而实际上,孙女士从来没有在线上商城购买过任何商品,之前月子中心声称可用19800元积分购买商品的承诺也完全打了水漂。
据了解,案涉月子中心总部设在松山湖产业园,并在东莞多个镇街开有分店,目前已经关门倒闭。主审法官也曾到总部进行过实地调查,发现这里贴有多份劳动争议仲裁文书。租用的四栋别墅也早已人去楼空,但还保持着营业时的样貌。

面对忽然“跑路”的商家,孙女士感觉自己陷入了“消费陷阱”。原本“0元消费”的承诺,如今也成了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感觉上当受骗的孙女士遂将月子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款项。

庭审中,作为被告的月子中心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无正当理由没有出庭应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公开缺席审理。原告诉讼代理人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月子中心服务合同》《百名“代言人”项目合作协议》两份合同,但实质上是服务合同纠纷。“代言人返现”模式只是一种促销手段,并非独立的法律关系。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孙女士与被告月子中心解除两份合同,被告公司退还剩余服务费23900余元,并按同期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预付式消费陷阱多
消费者需看清合同条款 合法维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邓琴表示,本案中被告的这种模式本质上还是商家进行促销的一种手段。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被告通过与原告这位“‘代言人’进行合作”,将原告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29800元”,拆分成线上商城的购物额度19800元以及分24个月定额返现的10000元。因此《合作协议》是为了确保《服务合同》的履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部分。
相较于其他常见的预付式消费,本案通过给予“代言人”购物额度和定期返现的模式实现“0元坐月子”,此种经营模式并非可持续,风险较高。消费者面对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要提高警惕,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法庭内外、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核 | 彭丽君、欧阳天博
编校 | 刘欢、朴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