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7-04 16:03
又有一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曝光!
“赶时间,冲一下就过去了!”
“左右没车,闯一次没关系”
“没人看到,不会有事的……”
这些侥幸心理
往往就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近期
东莞交警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车牌:东莞DT4083
东莞市虎门镇省道122与龙眼路交叉口
车牌:东莞P08395
东莞市虎门镇省道122与龙眼路交叉口
车牌:东莞V80159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与体育路交叉口
车牌:东莞FY6116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车牌:东莞AG6046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车牌:东莞CJ3078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车牌:东莞BY2186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车牌:东莞858288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车牌:东莞374098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车牌:东莞U51246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车牌:广州FK1387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车牌:东莞38908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红灯只有几十秒
生命却只有一次
请不要因为一时图快
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文明出行
从每一次守法通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