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入选!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07-15 15:00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其中,东莞法院的案例《明确数字营销领域公司董事忠实义务边界,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李某与董某、某家居公司、某实业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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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董某在担任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与他人共同设立某家居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家居公司部分经营范围与实业公司一致。在家居公司成立前,董某就以家居公司董事长名义在实业公司所属短视频账号进行宣传,家居公司成立后,董某继续在实业公司短视频账号宣传家居公司。实业公司股东李某代表公司以董某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董某赔偿实业公司相关损失。

裁判结果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董某在担任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设立经营与实业公司同类业务的企业法人,使用实业公司短视频账号宣传家居公司,损害实业公司权益,董某应赔偿相应损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裁判准确识别公司董事利用公司新媒体平台为其个人设立的竞争企业“站台引流”,让公司的宣传平台沦为竞品的“传声筒”的行为实质,将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在数字传播场景下生动落地,有效惩治了董监高不诚信、不忠实行为,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数字营销领域市场正当竞争秩序。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规范股权投资、保护企业融资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高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强企业驰名商标保护、助力企业产业升级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广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新实践新作为。

广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全过程,制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2.0版》,梳理出企业出生、成长、退出各环节法律风险,提出145条具体防控建议。与省工商联会签《关于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纠纷协同化解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涉企诉讼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广“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完善在线诉调对接,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此外,还常态化深入园区、企业走访,精准防控法律风险,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审结商事金融类纠纷143.76万件,开展规范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专项行动,为企业追回账款4881.8亿元。依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即“背靠背”条款批复),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2亿余元。

  • 审   核:罗筠
  • 终   审:莫佛基
  • 关键词: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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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勇辉 小编
2026-07-15 1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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