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工作部署,2025年我市继续实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东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哪些?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非东莞市户籍的学生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5.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拒绝其贷款申请。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的监护人户籍不在东莞市,可在东莞市办理。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即毕业后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例如:2025年12月LPR5Y为3.50%,即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为2.80%。
(四)还款说明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办理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四、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6年东莞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30日。
(一)首次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完成注册,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上传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共同借款人信息—签约方式中选择“授权代办”,共同借款人通过短信链接/二维码进入签署页面,完成身份核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则共同借款人可以不用到现场办理;共同借款人信息—签约方式中选择“现场办理”,则共同借款人须与学生一同到现场办理。
3.提交申请,下载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没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内容并签名。
4.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办理;如共同借款人签约方式中选择“授权代办”并已签署《授权委托书》,则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到现场。所需材料包括:①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没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5.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请提供在就读高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学校提供的学生获得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励志助学金的证明,银行发放流水等材料。
6.现场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7.学生到高校报到,并向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交《受理证明》。
8.高校录入回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认信息并汇总上报。
9.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
10.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二)续贷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在系统内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2.如果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没有变更的,可以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的说明完成网上续贷手续,不需到现场办理。
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需带的资料包括:①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②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③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如学生升学或延迟毕业等更改毕业时间的情况,需学生带新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毕业时间变更的证明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审核完成后按照网上续贷手续申请续贷。
3.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如通过网上续贷,审核完成后会收到相应的回执码短信,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并打印《受理证明》及《借款合同》。
4.学生到高校报到,并向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交《受理证明》或回执码短信。
5.高校录入回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认信息并汇总上报。
6.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
7.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五、如何还款?
(一)毕业确认手续
学生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
(二)正常还款
每年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三)还款方式
1.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招商银行)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2.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3.使用招商银行代理结算的,可以在招商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
例如,某大学新生2026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6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学制四年,其还款计划如下:

(四)提前还款
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申请一次性还清或偿还部分尚未清偿的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
(五)逾期还款
如还款期限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的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的具体金额可每月(除11月外)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查询。
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今后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六、注意事项
(一)因为各种困难,部分贷款学生可能无力偿还贷款,该怎么办?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二)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点击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密码重置操作流程。
方式二:致电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经核对身份后,由经办人在学校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三)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导出的申请表有两页。
(四)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国家助学贷款在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发放后,可以将助学贷款账户与本人名下的任何一张I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学校扣缴学费后的余额提取到该银行卡。
(五)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当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现场办理申请。经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六)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
七、办理部门
东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一楼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预约办理: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我要预约—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教育局综合业务—东莞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请预约后再前往现场办理。
办公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9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郭老师 0769—28331223
东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QQ群:1059369139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https://www.cdb.com.cn/cpfw/gjzxdk/download.html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招商银行服务热线: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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