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东莞四项科技创新政策重磅发布(内含解读)
莞邑科技 2026-07-17 18:06

东莞科研平台、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们注意啦!7月15日,四项科技创新政策“硬核”落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人才引育,一步到位。

7月15日,东莞正式发布《东莞市科技平台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东莞市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莞市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等四项科技创新政策,与去年印发的《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共同构成了东莞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为东莞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取得新突破、向“全球智造中心”跃升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01

聚焦平台能级提升 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

《东莞市科技平台创新发展实施办法》聚焦“全周期管理”,完善科技平台建设发展措施。针对大科学装置及重大科研平台,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通过评价的大科学装置及重大科研平台给予运行资金支持。针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期实行市镇共建,最高支持3000万元;发展期实施年度评价,合格后可享科技服务奖、项目融资奖、场地空间等发展提质奖励,最高可获3000万元发展资金。针对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通过项目任务支持基础研究类和技术攻关类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最高资助达50万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联合共建工程技术中心,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支持(奖励不超过3年)。

02

强化研发项目攻关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东莞市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办法》聚焦“全方位组织”,优化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主攻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出资组建联合基金,其中重点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青年培优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重大科技项目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多元资助,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集成式联合攻关,最高资助3000万元。采取“竞争立项”“揭榜挂帅”“市镇联动”等方式支持企业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同时对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配套奖励。

03

构建企业梯度培育 壮大创新主体方阵

《东莞市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聚焦“全梯队培育”,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研发投入超100万元的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并加强项目与国资基金的对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超350万元且转化成效好的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建立研发准备金且增量达标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带动作用,优化独角兽企业的挖掘发现,强化科技信贷、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支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优秀的最高奖20万元,创新创业综合体最高获500万元资助。

04

畅通成果转化链条 推动成果落地应用

《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聚焦“全链条贯通”,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在科技成果挖掘阶段,通过信息平台运营经费支持、技术经纪人奖励、专利转让许可补助等强化成果发现。在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阶段,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分别最高资助300万元、1000万元,对提供中试验证服务的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并发布创新券支持项目来莞开展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单个项目最高抵扣20万元。在产业化应用阶段,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提供研发与技术推广服务,最高奖100万元;对处于天使期的科技企业或项目,有机会获得市天使投资基金最高1000万元投资;围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风险投保的,最高可获得20万元保费补贴;围绕场景培育支持组建科技型场景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同步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海外创新基地等最高支持1000万元,对获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交流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的费用补贴。

    林宝琨 小编
    2026-07-17 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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