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填报、同步审核、自动到账
东莞人才服务迎来新变革
日前
《2026年度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
(第一批)申报公告》发布
全市首次推行人才政策
“快申快享,免申即享”机制
面向本批次通过认定、专家评定的
A、B、C、D类非柔性人才
开放首笔生活补贴直达服务
当前申报通道将于7月24日开启
01
申报时间与渠道:
线上24小时可办,线下全域覆盖
本批次人才分类评价申报周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8月23日17时,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开放和接受本批任何形式的新提交的申请流水。
申报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适配不同人群办事需求。
线上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全天申报,申请人登录官网检索对应的人才分类评价领域名称(详见附件2“申请事项名称”一栏),按指引进行网上申报。
线下可通过 “i 莞家” 预约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政务服务中心除外),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后(收件窗口无需流转纸质材料)录入。
值得注意,线上仅支持本人账号操作,线下代办需出具正规委托授权书,代办人须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
02
人才准入标准:
紧扣东莞产业发展需求
本次评价划分A至F六类人才,统一设置基础准入底线:思想政治端正、恪守职业及学术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从事的主要工作与个人专业、评价目录密切相关。
在此基础上,针对来莞时长、年龄、从业创业状态设置差异化细则。
来莞时间:除目录有特殊要求外,A、B、C、D、E类人才原则上没有来莞时间要求;F类人才的申请者原则上须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部分目录条目特殊要求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年龄条件: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类人才在70周岁(不含)以下;C类人才、D类人才在65周岁(不含)以下;E类人才、F类人才在60周岁(不含)以下;B、C、D、E、F类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可放宽至最高75周岁(不含)。
在东莞市就业的人才,须与东莞市工作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或劳务)合同,并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申请时还需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由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含)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柔性引进的人才,须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每年在东莞市工作单位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含本数,其中A类人才3个月)。
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所创办单位须涉及我市“8+8+4”现代化产业领域,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含本数,以申报年份的上一年12月31日为准),且该单位正常运行1年(含)以上。
创办单位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不限出资方式,不允许代持股),且实缴资本60万元(含)以上;创办其他类型单位的,人才本人须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在申请流水办结前,申请人每个申报期内仅可申报一项目录条目,不得同时申报本批次不同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目录、同一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不同目录。
曾被确认为我市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技能领军人才及其他已持有我市优才卡的人才,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纳入目录范围,并按照相关过渡安排办法执行。已被纳入《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对应类别的,不得重复申报,新获荣誉达到目录更高类别条件的除外。
03
首笔生活补贴“免申即享”
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本次最大亮点,在于申请认定或专家评定的A、B、C、D类非柔性人才可“免申即享”,首笔生活补贴“免申即享”审核程序与认定、专家评定的审核流程同步完成。
名单审定入库后,由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市级配套补贴资金下达各镇(街道、园区)。各镇(街道、园区)人社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将市级、镇级补贴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申报时预留的本人银行账户,实现首笔补贴免申请、自动发放。
按照《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A-D类人才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申领生活补贴,税前标准为A类最高20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60万元、D类最高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申报公告原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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