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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问答
如果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许可证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期了它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像东莞忠义网络投资公司那样被处罚呢 用工单位如何才能知道自己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0的比例呢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现身边有类似广州傲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违规补缴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呢?
严惩!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公布
广东人社 2026-07-21 15:07

善待劳动者就是呵护生产力。为让广大劳动者求职放心、就业安心,广东省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落实国家部署,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化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整治,坚持抓典型、真整顿、强震慑,查处了一批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案件,现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劳动者如遇权益遭受侵害情况,请及时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经营、诚信用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齐心协力共创良好营商环境。

案例一

深圳市永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案

基本案情

深圳市永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涉及劳动者2人、涉及金额3583元。

2025年12月23日,人社部门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于2026年3月19日依法作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3583元,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5374.5元,罚没合计8957.5元。

警示提醒

只要发现非法劳务派遣行为,无论涉及人员多少、涉案金额大小,一律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人社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社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该公司被罚款1.5倍,罚没总额达违法所得的2.5倍,违法成本远超非法收益,得不偿失。广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申请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二

东莞市忠义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许可证失效后擅自经营劳务派遣案

基本案情

东莞市忠义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1年9月因未申请延续而失效。2024年5月,人社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遂联合公安机关摸排线索、收集证据。同年12月,查实该公司与某用工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合作,构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人社部门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于2025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93152.4元。

警示提醒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非“一领了之”,劳务派遣机构须及时申请延期、自觉接受监管。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仍继续经营的,属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中,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监管、合力查处,向社会传递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鲜明信号。各劳务派遣机构要及时关注许可证有效期,依法持证、到期续证,切勿“带病”经营;各用工单位也要审慎核验合作机构资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案例三

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人社部门巡查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发现,该公司用工总数989人,其中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165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67人。

人社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但该公司逾期未整改到位,仍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41人,人社部门依法处以20.5万元罚款。

警示提醒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按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各用工单位要定期盘点用工情况、主动规范用工结构、坚决守牢法律底线。

案例四

广州傲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违规补缴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广州傲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购买33家空壳公司,伪造劳动关系证明资料,为多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代办社保补缴、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人社部门在核查疑点数据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6月,公安机关抓获徐某归案;2025年5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12月,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2026年5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徐某上诉、维持原判。

警示提醒

违规补缴绝非经营牟利的“捷径”,而是触犯刑律的“歧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等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中介、以身试法。


    黄佩玲 小编
    2026-07-21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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