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7-23 16:58
安全顺畅的道路环境,既保障市民出行平安,也是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的体现。近日,有市民反映,万江街道和谐路(爱迪花园与沃德智能产业园之间路段)存在机动车违规停放乱象。记者走访发现,该路段常有小汽车、货车违规停放,部分车辆甚至直接占用斑马线,使右转驶入港口大道的车辆通行受阻。
据该市民反映,该路段邻近万江实验小学、沃德智能产业园,工作日早高峰通勤车流、上学人流高度集中,每逢上班时段极易出现严重拥堵,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并非临时停车场!斑马线、路口区域严禁停放车辆,占道违停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通过现场执法、电子抓拍依法查处。
文明出行,你我同行。在此倡议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规停放、占用人行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期待相关职能部门、属地社区持续加大巡查管控与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共同营造畅通有序、整洁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不驶离、妨碍通行的,处20元—200元罚款,交管部门可依法拖移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及距离路口 50 米以内路段,不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