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7-23 16:04
工伤保险何时开始生效?单位办理增员后尚未缴费,员工发生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哪些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近日,有市民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就工伤保险待遇涉及的增员参保、缴费时间、补缴社保等多个实际场景提出咨询(点击查看原帖)。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

▲资料图
【焦点一】
办理了增员参保,当天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市民关注的工伤保险何时生效问题,人社部门表示,可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焦点二】
如果发生工伤时单位还没参保或没按时缴费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人社部门表示,可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及《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依法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分别承担补缴到账后新发生的相关费用。
【焦点三】
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哪些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到账后,工伤保险待遇自补缴到账次日起计发,长期待遇于缴费到账当月起计发。
对于因工受伤情形,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补缴到账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
【焦点四】
是不是四种情况都有统一答案?
此次市民咨询涵盖四类典型场景,包括办理增员当天发生工伤、先发生工伤后办理增员、办理增员后尚未扣费发生工伤,以及补缴社保后发生工伤等情况。
对此,人社部门表示,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以及具体能够享受哪些待遇、支付金额多少,不能仅依据参保、缴费时间节点判断,还需结合待遇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结果、案件实际情况等依法审核确认后,才能作出最终核定。
人社部门提醒,如发生工伤事故且经依法认定为工伤,可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材料齐备后依法受理、审核,并作出书面工伤待遇核定结论。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