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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在东莞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突发重病他该如何申请临时救助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延长三年
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6-07-27 21:41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延长〈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的通知》(东府办规〔2026〕3 号),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将《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延长至 2029年8月11日。该办法自2026年8月12日起继续施行,持续健全该市应急性、过渡性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化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筑牢民生保障“应急防线”。

拓宽救助覆盖范围,彰显城市包容温度

临时救助聚焦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陷入生活困境,其他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个人。办法突出包容性:在东莞居住的港澳居民遭遇突发困难,可向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非东莞本市户籍、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身份材料的人员,可按照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相关规定提供帮扶。若临时救助仍难以缓解困境,还可依托“民生大莞家”实施兜底补充救助。

救助对象分为两大类,精准区分困难情形:

一是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激增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近 6 个月基本生活严重困难;

二是急难型救助对象,突发重病、火灾、交通事故、遭遇家暴等情况,近 1 个月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刻开展救助。

优化审批流程,急难情形可先行救助

办法明确市、镇分级负责机制,打通多元申请渠道。群众可向户籍地、经常居住地镇街(园区)提出申请,也可通过 12345 热线、“莞家政务”公众号、党群服务中心等“民生大莞家”渠道提交诉求。

针对急难情形创新实施先行救助机制:遇到群众危重症救治、无法联系家属等紧急情况,可简化经济状况核对、初次公示环节,先行开展救助,在紧急情况解除后 10 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手续,实现“急事急办、应救尽救”。

清晰救助标准,多元方式纾困解难

临时救助可采取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转介帮扶三种方式。救助底线清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 2 个月低保标准,并实行分类分级救助:

教育支出型:学生每人最高按 3 个月低保标准救助;

医疗支出型:患者每人最高按 6 个月低保标准救助;

急难型对象:家庭成员每人最高按 3 个月低保标准救助;意外事件造成家庭成员死亡,一次性给予家庭 5 万元救助金,伤残参照对应比例核算;

遭遇重大困难、超出常规标准上限的,可启动“一事一议”适度提高救助额度。

资金实行市、镇街(园区)财政3:7分担,支出型救助资金采取预拨清算模式,急难型救助资金统一拨付市慈善会,快速拨付,保障救助资金及时直达困难群众。同时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构建“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协同格局。

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民政部门统筹全市临时救助工作,镇街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村(社区)协助主动发现困难群众;财政、教育、医保、住建、应急、公安、司法、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困境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等失去自主求助能力人员,应当主动协助其脱离困境。

办法完善公示、档案管理与监督投诉机制,设立民政部门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应急处置,按照东莞市委、市政府应急部署优先执行相关救助安排。

下一步,东莞将持续抓好《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落地落实,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独特作用,不断织密织牢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黄玉翠 小编
    2026-07-27 2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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