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护航”行动开展以来
东莞交警在查处酒醉驾上绝不手软
任何可疑人员一个不落
截至目前,已有多名司机被查处!!
不过,总有人心存侥幸
以为第一次被查酒醉驾是倒霉
却不知“二次酒驾”处罚翻倍,交警绝不姑息!!
8月2日23时49分许,东莞交警石龙大队在石龙镇环岛路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执勤人员发现驾驶人苏某驾驶一辆车号牌为湘D的小型轿车涉嫌酒醉驾。经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核查驾驶人信息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苏某并非初次酒驾,记录显示,苏某曾于2025年3月17日在茶山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饮酒驾车被查获,属于‘“二次酒驾”。现场,执勤人员依法对苏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以为有了第一次教训就可以侥幸避免第二次
实际上,“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
比你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
01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02
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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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猫”行动持续开展
✅️东莞交警坚持“查处+劝导”并重
深入辖区食肆、大排档、酒吧、KTV等涉酒场所
通过派发宣传单张、面对面讲解等方式
向群众普及酒驾醉驾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引导大家酒后主动交出车钥匙
同时,提醒餐饮经营者切实履行劝导义务
共同守护顾客平安出行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饮酒后拿起车钥匙时,请停一停,想一想
切勿冲动驾车上路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主动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