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湾2026-2027学年民办学位补贴申领资格报名将启动
滨海湾社会事务局 2026-08-21 09:35

关于开展滨海湾2026-2027学年

民办学位补贴申领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海湾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求,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位补贴申领资格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1日10:00—8月31日17:00。

二、申领对象

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入户滨海湾,未被滨海湾公办学校录取,目前户籍仍在滨海湾并且非公费就读东莞市内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 已于2024年、2025年成功申领民办学位补贴且仍处于同一学段的,以及今年已成功报名且审核通过的申领对象,本次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核,请关注后续有关申领通知。

2. 已报读滨海湾公办学校并被录取后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则不纳入该补贴范围,直至该学段毕业。

三、补贴标准

民办学位补贴据实申请,小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初中补贴最高不超过13000元/年,以上补贴金额将减去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后发放。

四、资格审核报名方式

登录东莞滨海湾入学申报平台(https://bhwrx.dg.cn/),选择相应年级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民办补贴申领资格报名操作指引》(附件)。

五、所需资料

1. 父母及申领对象的户口簿、户主页(含有地址栏的户主页、集体户籍人员可不提供户主页)、身份证和就读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 申领对象的在读证明(起始年级上传市阳光招生平台的注册学校截图,非起始年级上传现就读学校开具的就读学生在读证明);

3. 不动产查房证明(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报名当月内)。

六、其他事项

1. 已享受或领取了就读民办学校所在镇街补贴或其他任何学位类补贴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2. 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家长关注“东莞滨海湾新区”公众号后续发布民办补贴申领的相关通知,按学期提交材料申领补贴。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当期补贴;如因故中断领取,须于当年秋季招生期间按最新招生政策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申领。

3.关于学位补贴相关事项未尽说明之处,由滨海湾教育部门解释。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滨海湾招生服务热线0769-2688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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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补贴申领资格报名操作指引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26年8月20日

  • 关键词:滨海湾
邓燕芬 小编
2026-08-21 0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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