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 机动车检验标志将实现电子化
东莞阳光网 2020-04-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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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为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4月25日起,广东省机动车检验标志将实现电子化,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等场景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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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在大朗交警大队了解到,4月25日起,广东省机动车检验标志将现电子化,届时将免去市民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市民可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为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提供便利,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

大朗交警大队民警卢德光:“主要在你入户的时候进行机动车登记,或者年检合格以后,会自动生成电子标签,这个电子标签和纸质版是同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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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方式出示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据了解,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此外,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市民林女士:“我觉得比较好,因为如果出行的话,不会影响车的美观和遮挡视线。”

  • 关键词:机动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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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翠 编辑
2020-04-24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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