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
东莞阳光网 2026-09-01 07:59

昨天(8月31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

新标准于今日(9月1日)起正式执行

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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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财政分局,税务分局,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松山湖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2026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宅2026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适用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东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7927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大朗镇、厚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2207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虎门镇、凤岗镇、寮步镇、塘厦镇、大岭山镇、黄江镇、茶山镇、常平镇、东坑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5393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横沥镇、石碣镇、樟木头镇、莞城街道、高埗镇、沙田镇、清溪镇、石龙镇、道滘镇、中堂镇、谢岗镇、洪梅镇、桥头镇、企石镇、麻涌镇、望牛墩镇、石排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7078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本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6年8月31日

    黄佩玲 小编
    2026-09-01 07: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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