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9-20 20:25
今天起,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本次条例迎来系统性修订,公积金提取场景进一步扩容,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缴存,多项惠民举措落地,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根据新版《条例》,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来6类扩充至9类,新增住房消费提取场景: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也纳入提取范围。同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门槛,租房群体受益更广。
职工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支付房租;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装修自住住房;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6.离休、退休;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出境定居;
9.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
新规扩大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公积金相关政策红利。业务办理方面,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简化提取手续、压缩贷款审查时限,异地贷款、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更加便捷。
条例同时强化资金风险防控,明确对伪造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平台管理,守护公积金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