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追踪|电动车停满小区架空层,消防隐患如何消除?东城回应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10-14 09:13

小区架空层长期停满电动自行车,多次催促整改仍未彻底解决,如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近日,有市民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反映,东城景湖春晓小区41栋1、2单元共用架空层长期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点击查看原帖)。对此,东城房地产管理所回应称,已督促物业开展专项整治,并摸排小区公共闲置场地,评估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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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层长期停满电动车,业主多次催促整改未果

据市民反映,景湖春晓小区41栋1、2单元共用架空层,且一楼有住户居住,但架空层长期停满电动自行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市民表示,自2026年6月起,自己多次催促物业整改,但物业一直未给出明确的整改时间表,甚至称需要住建部门安排后才能开展工作。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推动消除消防隐患,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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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每日巡查,部门推动源头治理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东城房管所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该所表示,根据物业公司报送的资料,小区每日均安排工作人员巡查整治架空层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但由于部分业主不配合,违规停放现象仍时有发生。

这意味着,日常巡查和劝导尚未完全解决违规停放问题。为此,东城房管所已督促物业进一步加大巡查、劝导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并开展架空层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除了加强日常管理,该所还着手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需求问题。据介绍,小区物业正在摸排公共闲置场地,并同步开展消防合规评估。若相关场地符合建设要求,物业将按规定拟定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的方案,经业主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这意味着,相关工作除了整治现有违规停放行为,也将结合场地条件和居民实际需求,研究增设停放设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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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如何从整治走向长效?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反复出现,日常巡查、劝导与停放设施建设都是治理环节。对于物业而言,既要加强日常管理,也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整改;对于居民而言,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2026年9月20日起,广东省新修订的《广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施行,为相关消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提供依据。在此背景下,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不仅需要加强日常巡查,也需要推动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具体环节。

  • 审   核:麦真喜 郑思琪 谢瑞玲
  • 终   审:赖昆鹏 何春辉
  • 关键词:问政,电动车,架空层
钟慧斌 小编
2026-10-14 0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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