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10-29 10:25
“每月1日至23日医保系统显示停保,无法正常联网结算、办理社区转诊,直到24日才恢复正常。”近日,有市民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反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面临的医保报销难题(点击查看原帖)。东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回应,这与失业保险金次月发放上月待遇的经办机制有关,相关医保费用扣缴后,市民可按就医类型办理补报销。
该市民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但每月部分时段就医需要先行垫付费用,再办理报销,增加了经济负担和办事成本对此。希望有关部门优化失业代缴医保的数据同步机制,让每月月初也能正常联网结算、办理转诊,减少先行垫付和后续报销带来的不便。
东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解释,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保费用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通过省清算平台统一发放。该中心表示,由于失业保险金实行次月发放上月待遇的机制,失业代缴医保人员名单需待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后,参照实际发放待遇的人员名单,确定对应月份的医保缴费。
在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尚未及时缴纳期间,参保人就医时可能无法现场报销。待对应费用扣缴后,可根据就医类型办理补报销。
针对医保缴费尚未到账期间的就医问题,东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补报销途径。
社区门诊:待相关医保费用扣缴后,可返回对应所属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补报销。
转诊至医院门诊: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开具手写转诊单,以便后续办理补报销。
东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可返回就诊医院办理补报销。
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可通过线上“粤医保”或线下预约,到东莞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所需材料包括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以及社保卡正面复印件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