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10-30 23:24

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潘新潮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棠、郑国洪、王业宽,秘书长陈荣武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东莞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东莞市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东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6年江心岛(洲)保护工作专题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有关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出台前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批准部分市选举委员会和镇(街道)选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调整事项;表决通过《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

会议经表决,接受周楠生辞去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会议经表决,任命隆军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建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马慧敏 通讯员 莞仁宣)

  • 审   核:麦真喜 郑思琪 马逸林
  • 终   审:赖昆鹏 何春辉
    邓纪航 小编
    2026-10-30 23: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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