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9006

2025-05-19 10:04:52

广东天宸拖延退款,胁迫用户签订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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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宸坑人 来自:保定市

广东天宸拖延退款,胁迫用户签订不平等条约,恶意设置页面条款陷阱(同一家庭成员、支付账户仅能受理一次),页面隐含“放弃未来维权权利”的表述。 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诱导7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恶意设置退款障碍,胁迫用户签署承诺函才退款,经过几次投诉广东天宸客服电话告知我不用签署承诺函给我全额(68元)退款,承诺3-5个工作日到账。广东天宸客服告知我退款只有一次后续再发生这样的事件不再退款,还告诉我他们会录音保存,我明确告知我不同意也不接受这样的说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加重其责任,此类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效。(未成年退款政策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所谓“维权只有一次”没有法律依据,诱导消费的退款不受次数限制。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权利基于每次独立行动,不受既往退款记录影响。) 之后我收到一条短信,里面包含链接,让确定退款金额,我点开链接发现广东天宸恶意设置页面条款陷阱 ,页面隐含“放弃未来维权权利”的表述——(温馨提示: 1、确认退款需要您签署相应承诺函,完成签署后会发放退款: 2、同一家庭成员、支付账户仅能受理一次,请严格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 3、退款发放后会对游戏账号永久封停,后续请妥善保管好手机设备、账号、社交及支付工具密码等) 我不会签订确认商家设置的不公平条约,请立即无条件退款!!!未来若发生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本人仍将依法主张权利。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将维权到底!!! 还有请合理解释游戏账号永久封停的理由是什么,商家说让封停就封停,侵害消费者权益。 广东天宸设置不公平条款的证据有录音、截屏、录屏。 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监管,避免更多未成年人被坑害。

问政部门:  长安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第一,我办工作人员对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IVO手机应用商店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使用手机搜索并下载投诉中所提及的游戏,首次登录必须要使用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或微信号或QQ号才能进行游戏账号注册;然后登录游戏,会有提示用户使用真实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如登记的是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将按照未成年人模式运行。第二,工作人员对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已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且与相关联合运营游戏共同积极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政策,包括:(1)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2)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3)账号实名认证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无法在游戏中进行充值支付;账号实名认证为8周岁以上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单次可充值金额为不超过50元,每月可充值金额累计不超过200元;账号实名认证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单次可充值金额为不超过100元,每月可充值金额累计不超过400元。第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要求,该公司在其制造的智能终端产品中主屏幕显著部位安装了名为“儿童模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通过使用“儿童模式”,家长可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包括使用手机上网学习时)可接触的应用范围。第四,用户在该公司平台上的游戏进行充值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当用户自愿选择了充值按键后,手机界面将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支付界面,且必须输入支付密码进行交易验证才能完成,未发现恶意诱导消费的情况。第五,在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我办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关于充值退费问题,经了解,该司表示已电话联系您收集相关信息进行核实。5月20日经友好协商,您就退款金额表示认同,退款金额为:68元,且于5月20日完成处理。后期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该司客服热线4006599688咨询,该司将积极协助您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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